关于申报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等的手续
最近这段时间,前来事务所咨询办理在留资格变更手续时,对如果有变更住址,转职,离婚手续等变动的小伙伴,我们会需要确认到是否有向市役所和入国管理局进行申报的操作。之所以会这样仔细的再三确认,是因为在日本的入管法有明文规定,拥有中长期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所属单位或是身份关系发生变更时,须向法务大臣提出申报。
鉴于很多小伙伴还不是很清楚以上的手续,今天就分享一下变更住址,转职,离婚手续等变动时的手续。以下情况是必须在变更之日起14天内申报的:
- ①因为搬家等时候而发生的居住地的住址变动时
须向居住地的市区役所出示在留卡,并申报新的居住地。
- ②因为换工作或者工作单位地址变动时
从事“教授、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 务、企业内调动、演出(仅限依照与日本公私单位签订的合同从事与该居留资格有关的活动时。)、技 能、技能实习、留学及研修”的拥有居留资格并居留的人员,当发生雇佣单位或教育单位等所属单位名称变更、所在地变更、公司倒闭等、雇佣等的合同到期、签订新雇佣等合同而迁移地址时,需要前往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向东京入国管理局邮寄或利用“入国管理局电子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向 法务大臣申报。
- ③因为与配偶离婚或者配偶逝去等变动时
拥有“家属滞在”,“日本人的配偶等”或“永住者的配偶等”的居留资格的人,在与配偶离婚或配偶逝去时,须前往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向东京入国管理局邮寄或利用“入国管理 局电子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向法务大臣申报。
以上摘自入国管理局官网的信息,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变动时需要申报的情况,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参考以下网页:
http://www.immi-moj.go.jp/newimmiact_1/pdf/juukyo/003.pdf(入国管理局官网文件)
当然,除了前往地方入国管理署办理上述手续之外,也可以直接上网进行申报的。只要在网上申请填写表格就可以,也比较简单快捷呢。
http://www.immi-moj.go.jp/i-ens/index.html(入国管理局电子申报官网)
以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