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投资)签证-在日本成立公司的方法
很多客人前来咨询经营管理签证时,都表示日本的公司设立手续及流程非常复杂难懂。今天的博客将介绍几种典型的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在掌握了大方向的前提下,您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向我们咨询下一步的细节,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回答您关心的细节问题。
①在日本有“协助者”时:
※所谓的「协助者」是在日本持有居住权(在留卡)的外国人,或是日本国籍者。
②申请人在日本持有不动产,并在日本有“协助者”可提供银行存折接收出资金时:
※此不动产需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事务所」使用。
补充说明:在提交申请时,原则上需要申请人短期入国,在申请受理后再回国。但是有一种例外情
况,在公司成立后立刻雇佣了“正社员”(正式员工)的话,申请人本人可以不用特地来日,直接
由这名正社员代理申请(这名正社员即为所谓的“招聘人”)。
③在日本没有「协助者」,也无持有不动产时:
补充说明:和第二种方式一样,最开始申请4个月经营管理签证时,需要申请本人暂时停留在日本(通常是以短期滞在的签证入国)进行申请,但是同样有一种例外,申请人本人可以不用特地来日申请。那就是以委任的方式,请在日本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
入国管理局的申请,究竟是谁来申请?
以上几种方式中所说的代理申请,在法律上各自具有不同的意义。通俗的解释来说,实际上带着做好的材料前往入国管理局进行提交的,是有申请取次资格的行政书士,并不需要您自己去跑入国管理局。
而在申请时“需要申请人暂时入国”是指,您需要在申请的那一天停留在日本国内,而不是身在海外,这时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的,是申请人本人。
而申请人在申请时身在海外时,则需要“协助者”或在日本的代理人来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
无论哪种情况,都会由行政书士前往入国管理局,进行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