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期间4个月和1年的经营管理签证的不同?
最近有许多客人对于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4个月」和「1年」的申请抱有很大的疑惑。网上有许多林林总总的资讯,有时给客人造成了混乱,甚至另人觉得是不是在留期间「4个月」的申请会比较容易一些。
其实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4个月」并没有比较容易申请。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4个月」和「1年」的申请,其实需要立证的重点是一样的。比较大的差距是在于公司设立的时间点不同。
简单的流程:
在留期间「4个月」: 签证申请(4个月) → 来日后设立公司 → 更新签证(1年)
在留期间「1年」: 公司设立 → 签证申请(1年) → 来日
※以上是比较简略的流程说明,详细的部份可以参考本事务所的其他博客说明或是网页介绍,或是直接咨询我们也可以。
反而「4个月」期间的申请,因为公司还未能设立,所以相关的重点如果没有说明清楚,或提出相关资料的话,风险也是很大的。
以下说明在留期间「4个月」的经营管理签证需立证的重点。
1.预计出资的注册资金额度(公司规模需达到500万日元)
2.预计出资的注册资金的积累过程以及来源途径
3.预计承租的事务所大小,房租,场所等的参考资料
4.公司虽然后未能设立,但需要先设想好公司的「名称」,还有先做成「章程(定款)」。
5.提出具体的事业计划书和相关例证资料
6.提出申请人的最终学历和经验证明
所以整体结论上,「4个月」期间申请需要筹备的资料和「1年」最大的不同,其实真的就是公司还未能设立而已,其他审查重点和准备的资料到头来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