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签证】初期是否需要雇佣人员?
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的时候,是否一定要雇佣员工?有些网上的文章有写,需要初期就雇佣2个员工,是真的吗?
今天我们从2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1.事业规模的角度
签证的审查要件里,关于事业的规模有明确的规定。
除了经营管理本人,需要有2个以上的员工(注意:有在留资格的要求),或者,有500万日币以上的规模,或者,相当的规模。
注意,这里讲的是“或者”,而不是“并且”。
那么通俗的讲,或者是①雇佣2个人的规模,或者是②500万的规模,或者是③相当于有2个人或者500万的规模。
③我们先按下不表,通常只要符合①或者②其中的一项即可。
如果是成立株式会社,资本金已经符合②500万的规模,一目了然,那么便不需要特意雇佣2个人来满足规模要件。
如果资本金不足500万,那么需要有可以①雇佣2个人的规模,这个时候,要去证明符合“可以雇佣2个人”这个相对暧昧的概念,就要费很大力气了。
2.经营种类的角度
从经营种类的角度来讲,经营某些种类的公司,无关规模,是必须要雇用员工的。
因为,签证申请人只可以从事“经营管理”的活动,那么自然而然,例如打扫卫生,接客等劳力工作,是不可以从事的。
所以如果您想要开一家餐饮店,就必然需要雇佣料理,跑堂的员工。
如果您想经营民宿,就必然有前台,打扫卫生的员工。
这是经营性质决定的,不是规模决定的。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雇佣人,请思考以下2个项目,便可得知答案。
1.事业的规模是否有500万以上
2.从事的行业是否产生“经营管理签证”不能从事的劳力活动。